蓝佳琳 发表于 2024-10-15 12:06:06

纳雍县弘华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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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营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

地址:纳雍县曙光镇猴儿关村下余组 电话:15085788941

法人:陈仕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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